目前用户无法删除信息,请联系客服提供相关信息即可删除。
调剂的基本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调剂诀窍
(1)考生本人在报考时就应留意所报考的专业在全国有哪些单位招生,入学考试科目的招生专业在全国有哪些单位,以便调剂录取。
(2)知道自己的成绩达到分数线后要经常和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研招办联系,尽早知道能否被录取的信息。若不能被录取就尽快与上述单位研招办联系,看哪个单位能接收你,若有中意的接收单位,应及时向该单位表明调剂意向。
请该单位研招办及时发函与你的报考材料所在招生单位(一般是你所报考的第一志愿的研招办)取得联系,索取你的报考材料。在材料转寄期间,考生应该经常和两招生单位联系,了解材料寄发和接收情况。
(3)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对报考边远八省区(内蒙、新疆、宁夏、青海、甘肃、广西、云南、贵州)以及部分特殊学科专业考生的要求有所降低。考生应经常和研招办联系,尽早搞清教育部对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情况,若自己的初试成绩未达到第一志愿的复试分数线,但达到了边远八省区的复试分数线。
考生本人可以及时通过电话或邮政快件与有本专业招生的边远八省区的招生单位研招办取得联系,看他们是否愿意接收,若同意接收,就立即与原报考单位联系,按规定手续将报考材料转到接收你的招生单位的研招办。然后,按接收单位研招办要求的时间去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