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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今天起正式施行。全文如下: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1年1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0次署务会和2002年6月27日信息产业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石宗源 信息产业部部长 吴基传 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04/22/2008 15:33:25,77) [查看全文] 一、意义、任务及要求
1. 信息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加强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化工作,对发展教育事业,保障教育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我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合理开发和使用教育管理信息化软件产品,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 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制定和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贯彻实施《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运用标准化手段为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服务。 3. 《标准》是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 (04/22/2008 15:31:21,148) [查看全文]
金秋九月,我们怀着喜悦和自豪的心情,迎来了硕果累累的“2003中国高等教育软件展”。 本次展会是教育部首次举办高等教育软件方面的一次空前盛会,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等相关部委和社会各界提供了大力支持,吸引了国内外传媒、信息产业集团、IT行业等机构的关注与参与。展会汇集了我国高等学校和相关企业等方面的优秀教学资源和教学软件等成果,突出表现了我国当前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我们相信,展会将对加快高等教育信 (04/22/2008 15:30:39,176) [查看全文] 为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步伐,推动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向规范化和健康化方向发展,我部发布实施了《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第一部分:学校管理信息标准)(教发[2002]27号)。为配合该标准的实施和应用,现将《〈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实施办法(试行)》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02/18/2008 10:29:48,48)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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